昨天,省高級人民法院發(fā)布“2015年江蘇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例”。案例涉及貼牌加工、卡拉OK、發(fā)明專利、水產品、房地產等各個領域,都非常具有典型性,充分體現(xiàn)了知識產權案件司法裁判的尺度與價值取向。其中,備受關注的《非常了得》電視節(jié)目名稱商標侵權糾紛案,省高院最終判決《非常了得》不構成侵權。
《非常了得》是由江蘇衛(wèi)視播出、長江龍新媒體有限公司制作并出品的一檔熱播電視節(jié)目。
2012年6月19日,長江龍公司就《非常了得LOGO》美術作品和《〈非常了得〉益智答題電視節(jié)目》作品分別向國家版權局進行了作品登記,取得著作權登記證書。
南京同舟知識產權事務所有限公司設立于2010年7月14日。2011年6月22日,同舟公司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該商標。2012年7月21日,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,核定服務項目為第41類,包括組織教育或娛樂競賽;無線電文娛節(jié)目;娛樂等。該商標圖案為“非常了得”四個漢字。
2013年2月14日,國家商標局核準了長江龍公司申請注冊的“非常了得”圖文商標,核定服務項目為第38類,包括電視播放;電視廣播;有線電視播放等。同舟公司認為,長江龍公司與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共同侵犯了其“非常了得”商標專用權,故訴至法院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長江龍公司、江蘇電視臺對“非常了得”文字及圖形組合作品享有在先權利。長江龍公司提供證據證實,《非常了得》電視節(jié)目的“非常了得”文字加圖形的LOGO作品創(chuàng)作完成于2011年4月28日。
長江龍公司、江蘇電視臺也不存在侵犯同舟公司商標專用權的主觀過錯。一檔題材新穎的電視節(jié)目及其LOGO的設計需要一段時間的創(chuàng)作過程。
另公眾并不會將《非常了得》電視節(jié)目與同舟公司的商標進行關聯(lián),從而對二者的服務產生誤認或混淆。
據此,法院判決駁回同舟公司的訴訟請求。
省高院民三庭庭長宋健表示,最近,電視節(jié)目名稱與商標之間的沖突問題越來越多,受到知識產權界的廣泛關注,并引發(fā)了社會的熱烈討論。本案的裁判綜合考量了多種因素,尤其是電視節(jié)目制作的特有規(guī)律,為類似案件的審理提供了有益的裁判思路,具有實踐意義和指導價值。
“電視欄目名稱不是商標。”宋健說,電視節(jié)目播出機構對節(jié)目名稱、圖標、LOGO等享有在先權利或者屬于正當使用的,不應當被認定侵權。
同時,不能簡單、機械地對比商標申請時間與節(jié)目開播時間的先后。如果商標權人注冊商標之后未使用,商標只具有商標注冊以及時間在先的外殼,不具有需要通過法律予以保護的實質正義。商標注冊之后未經使用,也不符合商標法的立法初衷以及促進創(chuàng)新、促進知識產權對象推廣與使用的價值導向。如果節(jié)目的播出未造成公眾的混淆與誤認,不會割裂注冊商標與其服務或商品之間的聯(lián)系,不會造成注冊商標識別功能的降低,則也無保護的必要。
摘自《南京日報》 |